一、采购人:沂源县公安局
地 址:沂源县振兴路89号
联系方式:0533-2139937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五楼513室
联系方式:0533-6120193
三、监督部门:沂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沂源县胜利路12号
联系方式:0533-3242865
四、项目名称:沂源县公安局门楼牌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五、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鲁公通[2006]4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门楼牌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设区的市公安局负责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总体规划制定本地区工作规划和对下级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负责跨县、市行政区域门楼牌编制衔接工作;负责考察确定本地区门楼牌制作的厂家或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户籍登记,健全、完善城乡门楼牌制度,更好地服务社会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有关规定,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六、唯一供应商名称:温州市宝兴印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蔡家街240-260号
七、论证意见: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具体论证意见
1
孙彦泉
博山区文化出版局
高级
工程师
根据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沂源县公安局门楼牌单一来源采购的供货商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温州市宝兴印业有限公司是《地名标牌·城乡》GB17733.1-1999起草单位之一,是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的地名标牌国家标准指定生产厂家。拥有先进的CAD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和全套生产、施工设备;管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异,售后服务快捷有效,深受用户好评。该公司长期以来一直是淄博市一些区县的门楼牌的制作单位,熟悉和了解我市门楼牌编制、制作、安装流程,保证门楼牌制作工艺水准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为此,建议将温州市宝兴印业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2
于光强
淄博市张店区市政公司
高级
工程师
门楼牌是公安机关依法确定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居住、工作、生产、经营场所空间位置的法定标识,是公安机关实施户籍登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作技术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GB17733.1-1999国家标准。沂源县公安局门楼牌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门楼牌编制管理办法》规定的式样、种类、规格进行设置、编划、安装。鉴于保证门楼牌制作工艺水准的一致性和统一性,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采购质量,合理确定价格,经对相关符合要求的制作单位进行调研、比选,可以选定工艺先进,管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异,售后服务快捷有效,长期以来熟悉和了解我市门楼牌编制、制作、安装流程的一家单位,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3
李太东
山东仲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
工程师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沂源县公安局门楼牌单一来源采购的供货商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温州市宝兴印业有限公司是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的地名标牌国家标准指定生产厂家,拥有先进的CAD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和全套生产、施工设备;管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异,售后服务快捷有效,深受用户好评。鉴于保证门楼牌制作工艺水准的一致性和统一性,认为将温州市宝兴印业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是可行方案。
八、公示期截止日期:2015年11月23日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