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2013年)第二批项目第四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5-11-1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湖南省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2013年)第二批项目第四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龙发改招【2015】175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受龙山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对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2013年)第二批项目第四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2013年)第二批项目第四标段(第二次);
1.1.2 建设地点: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
1.1.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内容是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标识系统,包括景点解说牌102块,景点名称牌25块,温馨提示牌140块,景区介绍牌9块等。
1.1.4 工程造价:约为155.4万元。
1.1.5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1.1.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1.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质量保证期24个月。
1.1.8 质量要求:合格;
1.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3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景区标示系统建设规划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带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
2.1.1营业执照副本;
2.1.2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2.1.3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2.1.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1.5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营业范围须包括标志标牌设计、制作;
2.2.2其注册资金不少于(含)200万元人民币,经营状况良好;
2.2.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国家4A级及以上景区标志标牌制作、安装相关业绩。和2个同类型100万元以上项目业绩(类似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境外业绩。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的;
2.2.4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广告资质(设计、制作);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万元);
3.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湖南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服务局
开户行:工行龙山县支行
账 户:1915011409200059037
3.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标识系统”。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所投标段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标识系统),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相关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从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2日,每天8:3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到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2段283号2311室(金源大酒店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领取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持下列证件和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报名的);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上述资料(2)至(3)项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5.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1月24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提出,代理公司统一书面回复,并请各标人给予回执。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龙山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 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3574314877
代理 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
联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68479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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