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曹妃甸区民政局城区街路牌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2015-12-0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河北省曹妃甸区民政局城区街路牌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曹妃甸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 :唐海镇滨海大街18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李爱民1390338290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2号富金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南晓飞18231153809
采购预算金额:218880.00
采购用途 : 城区街路牌以及街路牌埋桩等,详见采购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实力、规范化的售后服务,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领域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民政部门主管机构颁布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提供反光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书 5、提供GB17733-2008《地名标志》或一项近三年(2012年11月1日-2015年11月1日)承揽过地名标牌制作安装工程业绩,业绩单笔合同额须在20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A4纸装订成册)如以下资料提供的不齐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资料审查后原件退还,资料审查合格的方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民政部门主管机构颁布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曹妃甸区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提供反光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10、提供GB17733-2008《地名标志》或一项近三年(2012年11月1日-2015年11月1日)承揽过地名标牌制作安装工程业绩,业绩单笔合同额须在20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蓝海嘉苑205号楼1单元10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2-0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2-03
时刻说明:2015年 12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8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原唐海县)新城大街与唐海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务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货时间:2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9622568
受理质疑电话:0311-89622568
备注: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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