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国家税务局灯柱户外税法宣传广告制作安装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15-12-0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国家税务局灯柱户外税法宣传广告制作安装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汕尾市城区国家税务局的委托,拟对汕尾市城区国家税务局灯柱户外税法宣传广告制作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561SW00CL4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国家税务局灯柱户外税法宣传广告制作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6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询价通知书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汕尾市城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近三个月份该相关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询价通知书时提供资料如下:(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1)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2)《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询价通知书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中段新洲宾馆旁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购买谈判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14时30分(14时00分开始接收询价文件)。
九、提交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新洲宾馆旁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十、询价时间:2015年12月17日14时30分。
十一、询价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新洲宾馆旁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汕尾市城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6111821
传真:0660-6111821 邮编:5166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中段新洲宾馆旁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3201972
传真:0660-3204343 邮编:5166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3201972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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