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州省都匀市人民医院新医院标识系统制作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GZZC(CG)2015-053号
3、项目序列号:GZZC(CG)2015-053号
4、项目联系人:王琳
5、项目联系电话:0854-7101250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医院新医院标识系统制作安装工程,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49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贵州省都匀市人民医院新医院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一)应根据《政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进行规定,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营业执照应有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5、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6.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7. 投标人近三年完成企业类似业绩壹个,企业经营状况和业绩良好,无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录(如有劣迹记录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参与谈判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谈判资格,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二)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加盖投标人鲜公章):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4、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12-14 09:30:00至2015-12-16 16: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5-12-18 15: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12-18 15:30:00
12、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5-12-14 09:30:00至2015-12-18 12: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帐 号:2405 0401 2920 0043 639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贵州省都匀市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人民医院
项目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电话: 18685078281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都匀市西苑大厦12层C-2
项目联系人: 王琳
联系电话: 0854-7101250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