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采购询价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2015-CG-H-222-2
本采购单位受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以下所需的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通知书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在被限制投标(响应)的时间内不得参与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将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单位为万元或元,如有小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由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判。
4、货物需求表内如有推荐、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响应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5、供应商的响应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响应函如有以下情况,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1)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的;
2)所提供的货物清单缺少的或商务、技术参数以及相关要求不能得到真正满足的;
3)没有按规定要求密封装订、未按要求格式填报、文件前后不符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造成无法评审的;
4)样品(如有)不符合要求的;
5)其它不满足本询价通知书要求和法定应当否决的情形。
二、关于偏离
(1)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2)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所供货物和服务在功能上无法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最低要求。非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或者所供货物和服务实质上能够满足所列技术需求达到的功能,只是因为采用了不同的技术而导致不能在技术参数中响应。
(3)出现实质性偏离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出现非实质性偏离的,询价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补正或承诺。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或澄清、补正的内容不能说明问题的,作无效响应处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响应文件中出现的偏离是否属于实质性偏离,以及偏离程度由询价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询价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三、询价工作程序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开启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
2、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开启报价函,不合格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不再开启报价函。
3、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启报价函并唱出报价。
4、询价小组依法推荐成交供应商。
四、招标代理费
按相关规定收费,标准详见中心网站公告;本项目按货物类收取。
五、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
为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我局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的要求,对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2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重新划定,并设置保护标识牌。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制作必须符合环保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
3、标识牌类型、规格、数量、尺寸图示
序号
标识牌类别
规格及配置
数量
尺寸图示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φ1000mm,单面,单杆,牌子总高3m ,杆子直径100mm;材质:1mm 厚铝板,加厚不锈焊接、反光贴
14套
图1
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界标
1200mm*1600mm,双面,单杆 牌子总高4m ,杆子直径100mm;材质:1mm 厚铝板,加厚不锈焊接、反光贴
各28套
图2-1
图2-2
图2-3
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一般道路)
1500mm*600mm,双面 ,单杆,牌子总高3m,杆子直径100mm;材质:1mm 厚铝板,加厚不锈焊接、反光贴
8套
图3-1
图3-2
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
1000mm*1500mm,单面,单杆,牌子总高5.5m,杆子直径150mm;材质:1mm 厚铝板,加厚不锈焊接、反光贴
4套
图4-2
5
一级保护区警示牌
1000mm*1500mm,单面,单杆,牌子总高5.5m,杆子直径150mm;材质:1mm 厚铝板,加厚不锈焊接、反光贴
2套
图4-1
3、尺寸图示
图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尺寸比例示意图
图2-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界标正反面示意图
图2-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正面尺寸比例示意图
图2-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反面尺寸比例示意图
图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一般道路)
图3-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尺寸比例示意图(一般道路)
图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及一级保护区警示牌示意图
图4-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尺寸比例示意图
六、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本项目预算控制数为人民币87260元 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报价需包含货物、运输、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
七、商务要求
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一年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产品经安装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备中国广告企业三级以上资质(且分类属于综合服务类或设计制作类)或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项须含交通安全设施);
十、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需提交一式两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及报价函两部分,均需正本和副本各一份,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不得出现报价、成本测算等内容)需装订成册,供应商可将正本和副本单独密封封装,也可将正副本合并密封封装。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封口处应盖有供应商公章。
3、报价函部分应单独密封封装,否则视为无效。其密封与标记方式同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
4、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及报价函参考格式请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www.tlzbcg.com)“下载专区”栏目自行下载(标题:询价响应书参考格式),所供货物应注明品牌。
技术商务部分响应函内还需附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委托授权书;
3、提交承诺函,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4、提供保修质保承诺函1份
十一、开标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大厦)二楼开标三室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09 时 00分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清 联系电话:2615260
交易中心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2189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