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第二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标识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310HG310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第二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标识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86.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州市花都区第二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标识设计及制作安装,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6年1月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月15日 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九、开标时间: 2016年1月15日 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06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3310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龙先生采购人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0-62791635电话:/
传真:020-83177411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邮编:/
QQ:2946594233
本公告及采购文件公示期限为: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6年1月4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