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第三小学宣传标语标牌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01-13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河南省灵宝市第三小学宣传标语标牌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第三小学的委托,就灵宝市第三小学宣传标语标牌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三小学宣传标语标牌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
2.谈判编号:CDZBCG-2016-044
二、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对灵宝市第三小学所需宣传标语标牌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工
3.项目实施地点:灵宝市第三小学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具有完成该项目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保证所投产品的质量;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
1.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01月11日至2016年01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谈判文件地点: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
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 300.00元 ,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谈判保证金:肆仟元整(¥4000.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入谈判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按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六、谈判响应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注:以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套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1月15日14时30分。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
八、开标
1.谈判时间:2015年01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
九、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第三小学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707646899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398-6198009 13193966508

2016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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