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三坊七巷信息导视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FS164
3、采购人名称: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
联系方式:0591-87880512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林榕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转815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月8日]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6年1月11日](招标编号:FJGC-G-2015-FS164)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 马歆妍
电话: 0591-87880512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投标人资格与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和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北京跨视界广告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3.1.2、3.1.3、3.1.4条款的规定,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6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深圳市友昆标识制造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3.1.2条款的规定,且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凭据中须体现投标人代表姓名),不符合投标资格3.1.4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深圳市安信博艺标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投标文件资格3.1.2条款的规定;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符合第二章17.2.2条款第(9)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与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金品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建省黄金屋标识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优麦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常州一道标识系统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与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9、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福建省黄金屋标识工程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96996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196996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1851762.4元。
10、评标结果:
10.1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省黄金屋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10.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296号兴川大厦213单元。
10.3中标金额:196.996元。
10.4合同履行日期:30日内。
10.5服务要求:我司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60个月,终身维护,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
10.6中标货物的明细情况如下:
包号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外围指向标识
120*600*2000
5
22,800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刘思得、宁正元、黄斌、许丹红、杨飞云(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