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滁州市国税局政府采购绩效展示及文化长廊制作项目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滁州市国税局政府采购绩效展示及文化长廊制作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201601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项目联系电话:351869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滁州市国税局
采购人地址:花园西路8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于工3518693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因工作需要,经滁州市国税局领导研究,决定在滁州市内政府采购“北楼绩效展厅楼梯口及二楼走廊文化长廊制作”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楼绩效展厅楼梯口及二楼走廊文化长廊制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 一楼楼梯旁柱子。文化长廊导示牌4块, 规格 1.7m×0.6m,使用PVC雕刻底板加亚克力雕刻水晶字;
(二)一楼到二楼楼梯口。宣传标语1块,规格2.8m+3m+2.4m,使用2cmPVC雕刻字及雕刻装饰条,环保彩色喷漆;
(三)二楼办公区走廊。展示牌11块,图文内容要求是高精防水写真,使用2cmPVC雕刻及雕刻装饰条,环保彩色喷漆。具体规格如下:
1、南面墙面一:3m×1m 2.南面墙面二:2.4m×1m 3.南面墙面三:5m×1m 4、南面墙面四:6m×1m 5、南墙墙面五:2.4m×1m 6、南面墙面六:5.5m×1m 7、南面墙面七:2.4m×1m 8、北面墙面一:8m×1m 9、北面墙面二:2.4m×1m 10、北面墙面三:10m×1m 11、北面墙面四:2.4m×1m 。
(四)亚克力雕刻标题字等内容2块;
三、投标人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行政司法处罚、诉讼败诉或借用挂靠他人资质等不良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封面须标明本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基本情况应包括:经营地址、人员情况、业务范围、经营业绩等;
(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四)2014-2015年1-2项相关业绩履行情况。
五、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及装订:
(一)投标书应封装于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一律采用固定文本格式,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零散件或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一)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1月18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由招标人当场审查核对,审核后原件退还;未携带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地点:滁州市国家税务局702室
联系电话:0550-3518693 联系人:于工
七、评审办法:
滁州市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小组,将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
二、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9日 15:01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