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兰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宣传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兰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宣传栏采购
项目编号:JHBD2016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树夏
项目联系电话:0951-689018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贺兰县银河东路
联系方式:谢翌涛 138956809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树夏 0951-6890186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7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政府采购贺兰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宣传栏采购,作检务宣传栏,一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7、提供LED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8、外地企业需具有进宁备案许可证,并在宁夏地区注册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9、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10、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2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2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