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州县白岭项目区黄龙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及大贵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02-0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广西全州县白岭项目区黄龙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及大贵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全州县白岭项目区黄龙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及大贵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和桂林市水利局分别以桂水水保〔2015〕53 号和市水利水保〔2015〕31 号文对实施方案和变更设计进行批复,广西壮自治区财政厅 以桂财农〔2015〕239号和〔2015〕242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共1315万元。项目法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市水利招标备案[2016] 06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全州县东山瑶族自治乡黄龙村委境内和全州镇大贵村委境内。

建设规模:黄龙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0k㎡。大贵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32 k㎡。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18 日,完工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30 日,计划工期 258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广西全州县白岭项目区黄龙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及大贵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的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等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设计图集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招标为2个标段 ,计划工期均为258 天(日历天)。

Ⅰ标段:黄龙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0k㎡(其中:新建20m?蓄水池39个,沉砂池39个,维修衬砌渠道1.32km,新建生产道4.83km,小型堰坝1座,整治山塘2座。林草措施:种经果林261.43h㎡,种水土保持林443.15h㎡;封育治理1695.60h㎡,修建封育标志碑10座,设立宣传标志牌30套),(具体内容见招标设计图集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1000万元。

Ⅱ标段:大贵小流域,修建蓄水池5座,沉沙池5座,截排水沟1.45公里,灌溉渠道2.2公里,简易道路1.4公里,护堤1.12公里,种植经果林31.58公顷,水土保持林151.42公顷,封禁治理549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32 k㎡(具体内容见招标设计图集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20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 年~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2015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3月开标,则需提供2015年12月、2016年1月、2016年2月或2015年11月、2015年12月、2016年1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查询应包括该单位及有关人员(有关人员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 2016 年 2 月 15 日至 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发售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唐工;0773-5841116

发售方法:

(1)要求《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购买并实名登记,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用照相器材进行现场拍照记录。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

①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的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上述证件都必须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另还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的2015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3月开标,则需提供2015年12月、2016年1月、2016年2月或2015年11月、2015年12月、2016年1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②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③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④要求提供《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检察机关开具投标人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此函有效期为本项目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打印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全州县人民政府水利局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的底单原件交监督人员审验,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4.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二个标段投标,投两个标段的只能中一个标段。

5.招标人定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xxgk.gxzf.gov.cn)、桂林水利信息网(www.glwater.gov.cn/)、全州县人民政府网(www.glquanzhou.gov.cn)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6 年 3 月 9 日 10 时在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进行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全州县城北新区创业大厦15楼1520室

邮 编:5415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73-481392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邮 编:541000

联系人:唐工

电 话:0773-5841116

传 真:0773-5841116

10.招标监督机构: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4828118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一六 年 二 月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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