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图书馆RFID系统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图书馆RFID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5-A-1405
二、项目内容
射频识别图书电子标签900000枚;射频识别电子层/架标签 10000枚;射频识别馆员工作站 8台;射频识别自助借还书机 6台;安全监测门 4组;自助还书车 10辆;射频识别智能盘点机 6台;RFID系统管理软件 1套;RFID系统集成软件 1套;系统对接1 1套;系统对接2 1套;环境改造(标签安装、数据转换等、图书上下架、整架、标牌制作等服务) 1项。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226000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射频识别图书电子标签、射频识别馆员工作站、射频识别自助借还书机、安全监测门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投射频识别馆员工作站、射频识别自助借还书机、射频识别智能盘点机、安全监测门配备的RFID读写器或RFID天线须具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六、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24日9:00至2016年3月5日17:00。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三)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8日09:30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图书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2-28112743 。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须知:
1. 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3. 采购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
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16年2月24日9:00至2016年3月16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并提交(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八、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3月16日9:00至9:30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到(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开标解密时间:2016年3月16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四)2016年3月16日9:45至12:00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五)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响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9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周韫华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022- 88288562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网址:www.tjgpc.gov.cn
十二、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2月24日起至2016年3月2日止。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