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曹县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VI标识采购招标公告

2016-03-1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山东省曹县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VI标识采购招标公告

曹县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VI标识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曹县中医院委托,对曹县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VI标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人:曹县中医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

曹县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VI标识采购(项目编号:SDTLHZ-16026)

四、采购内容:

曹县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VI标识采购,预算金额:35万元人民币,包括:VI标识的设计、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分标段。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设计、制作等内容;

5.2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且项目所在地具有固定的维修及售后服务能力;

5.3潜在供应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5.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6.1 凡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3月16日至2016年03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报名室(司法局四楼)持有效证件报名。

6.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含广告设计、制作等内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菏泽)具有固定的维修及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在项目所在地的房屋租赁协议或房屋购买证明)。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200元/每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曹县集中采购交易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县中医院

地 址:曹县青菏路南段路西

联系人:杜主任

电话:1347502710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永泰大厦1505室

联系人: 刘经理 邹经理

联系电话:15506537015 05305359888



2016年03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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