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公安局南街派出所警营文化建设(设计制作一体化)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南街派出所警营文化建设(设计制作一体化)
项目编号:FJHH-11512170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航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504672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地址:福州市水部街道福新路230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139050206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赖航:0591-8850467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从事文化、广告行业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2. 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2.1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报价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报价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或者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2.5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2.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3.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请各报价供应商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4.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警营文化建设的整体设计效果图纸一份,纸质版附于响应文件中。本项目须进行设计方案演示,演示时间为15分钟,演示后由评标委员会对疑问部分进行现场提问,演示者进行现场解答。(效果图及设计方案演示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能够评定报价供应商名称的标记,若出现标记、标识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只提供图纸未进行演示的,视为无效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15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3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28日 09:1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3楼】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1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3楼】开标大厅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航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50467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