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北院)楼宇LED招牌与院内标识导向牌设计、制作、安装工程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3-1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广东省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北院)楼宇LED招牌与院内标识导向牌设计、制作、安装工程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北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北院)楼宇LED招牌与院内标识导向牌设计、制作、安装工程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北院)楼宇LED招牌与院内标识导向牌设计、制作、安装工程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DS1976G/YD16G03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小姐、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22644769、226448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北院)

地址:------------------------

联系方式: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北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凌小姐、李小姐 020-22644769、2264483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楼顶及外墙“广医三院北院”(两组)LED发光标识设计并制作安装

2、外墙(竖向)标识设计并制作安装

正门门头标识设计并制作安装

(详见附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投标人须凭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书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核对);④《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⑤购买者身份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75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7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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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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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民星路院区楼宇标识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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