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丰宁县固定大型宣传牌、草原保护宣传牌、基本草原标志牌、防火旗及宣传单设计制作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2016-03-2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河北省丰宁县固定大型宣传牌、草原保护宣传牌、基本草原标志牌、防火旗及宣传单设计制作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宁满族自治县农牧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丰宁县固定大型宣传牌、草原保护宣传牌、基本草原标志牌、防火旗及宣传单设计制作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丰宁县固定大型宣传牌、草原保护宣传牌、基本草原标志牌、防火旗及宣传单设计制作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OAOZB1610560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芳

项目联系电话:186314369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丰宁满族自治县农牧局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振丰路甲9号

联系方式:孟兆明 0314-8031581 138314324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芳 18631436909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经营范围含有水泥制品的生产、制作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下列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另填写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以上资料齐全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3日 09:30 至 2016年03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中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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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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