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宣城中心医院(新院区)室内标识导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及补遗

2016-04-1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安徽省关于“宣城中心医院(新院区)室内标识导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及补遗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二条要求各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现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
2、招标文件P20页“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中,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指标同时取消。
3、招标文件中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格要求及初审指标一律取消。

安徽省宣城中心医院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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