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陵大队农村宣传阵地广告宣传栏喷绘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陵大队
地 址:兰陵县兰陵路东段与文峰路交汇
联系电话:0539-5536299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南坊新区沂蒙路1号环球国际6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05497909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z2016007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农村宣传阵地广告宣传栏喷绘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CSZFCG-2016-105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农村宣传阵地广告宣传栏喷绘制作,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产品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八、招标文件获取:
1、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
2、时间: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6日(工作日9:00-16:30)
3、方式: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购买。售价:¥200元/份。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装订成册留存,并在封面上注明“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陵大队农村宣传阵地广告宣传栏喷绘制作项目报名资料(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字样。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6年5月2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05497909/0539-8380585
十一、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1、投标人须以公司基本户电汇(公对公)的方式向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报价保证金。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登记号(16CG0105)及项目简称,开标前持汇款底单、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换取收据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2、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账号:818880101421000417
3、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553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