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招标人名称: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人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文化路11号
3、招标项目名称: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项目
4、招标编号:HNZT-2016HNZY022
5、项目情况:
5.1项目服务内容:此项目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具体的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及要求》。
⑴职工书屋装璜的设计及施工;(2)企业文化氛围的建设。
5.2项目实施期限:职工书屋装璜的设计及施工的实施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80天内完成;企业文化氛围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
5.3服务地点: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能力,具有完善的服务机构、设备设施和人员,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2)具有与投标标的物类似的投标截止日前24个月内相关业绩。
3)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5)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与投标标的物类似的投标截止日前24个月内相关业绩合同原件。
4)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6)投标人《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本(可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存入同一U盘中)
7)投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原件。
注:投标人应将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装入信封内单独提交,并列详细清单。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不齐全或提供的资料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否决其投标。
8、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毁等情况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8日,每天8:30~11:30至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楼906室)购买。
10、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汇款入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汇款底单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邮件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账户信息详见第14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请至少于开标前一周告知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以维护投标人诚信经营声誉,同时便于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活动。
12、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2.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7日9:30(北京时间)。
1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
12.3、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4、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联系方式:
13.1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楼906室
联系人:王莎莎 傅昕 罗芳
电话:0731-82255989
传真:0731-89767828
邮箱:hnzt18@163.com
13.2招标人: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文化路11号
联系人:黄利娟
电话: 0734-6283903
14、招标代理公司帐户信息:
户名: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
账号:431651000018150094668
(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如果没有写明招标编号的标书款或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协议。
16、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协议,招标人视同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次选择排名在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且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关于投标人合理使用招标文件的声明:本项目招标文件仅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之用。为尊重和保护招标人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请投标人在获取本文件后,不得对外传播,不得提供给无关的第三方,如投标人擅自传播、复制损害招标人合法权益的,招标人将保留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力。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有保密义务。
18、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1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该项目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