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东十号地块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房)-九安城配套用房及标志标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6-05-2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湖北省城东十号地块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房)-九安城配套用房及标志标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城东十号地块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房)-九安城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宜发改审批【2012】514号、【2013】6号、【2013】73号、【2013】90号。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配套用房和标志标牌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合益路联丰村九安城小区,工程内容为小区内物业用房装修、卫生间装修、商业招牌、自行车棚、屋顶LOGO结构、LOGO塔、观光梯结构及装饰等。
2、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装饰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建设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施工资质的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六(四十五)条执行;(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证明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人,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考证原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
6、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考证原件)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8、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购买方法: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购买方法: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到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胜捷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胜捷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6年5月25日。
十、信息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

招标人: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
联系人:陈卓 联系电话:0717-63616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邮政编码:443005
联系人:周涛 联系电话:0717-6253135转8046

下一篇:

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上一篇:

【中标公示】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民政局城市导向功能牌(第三次)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