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5]1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北亚国际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楼宇标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工程(楼宇标识)。
2.2 招标范围:楼宇标识深化设计、制作、安装。
2.3 项目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2.4 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内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楼宇标识设计、制作能力,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的,有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货物及售后服务。企业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近三年(2013-2015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水平和规模。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如发现,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至16时, 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6 月 7 日 13 时30 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7008号国盛大酒店13楼8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亚国际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606号
联 系 人: 李继刚
电 话: 0431-81888698、1394408512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申晓晶
电话:0431-86805171、87990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