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6-06-01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受哈尔滨市实验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实验学校_校园文化建设工程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实验学校_校园文化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CZGC-1604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0455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实验学校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方式:高先生 0451-871662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0451-82045511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鸿运路5号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哈尔滨市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7.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7.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7.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7.5拟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7.6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7.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7.582411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6月08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鸿运路5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 13时至 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鸿运路5号)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购买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份)、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授权人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公章)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6月08日 13:00 至 2016年06月08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鸿运路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6月08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鸿运路5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勘查现场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勘查现场时间。

文件质疑: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可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单独提交),磋商小组将对质疑内容进行论证答复。如属无效质疑,将现场书面通知质疑人;如属有效质疑,磋商小组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执行。

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6年 6 月 8 日 14时 30 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二楼开标大厅“响应文件提交处”(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

磋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磋商保证金

序号

磋商保证金金额 (元)

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1

40000

一、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请在2016年 6 月 7 日16时前到达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代理机构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单位基本户汇至代理机构账户账户,不受理以银行卡或其他方式的个人汇款。

二、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于2016年 6 月 7 日16时前到达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处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否则投标无效。

账户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市汇金支行

账 号:08038101040007124

汇款用途:XX项目 XX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磋商保证金”规定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04551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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