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昌乐火山国家地质公园开园揭碑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CLZC[2016]076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项目
招标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施工
山东昌乐火山国家地质公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国家地质公园主碑、副碑;2、地质公园解说与标识系统;3、电瓶车道。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为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60万元
监理
山东昌乐火山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中的监理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为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6月7日08时30分至 2016年6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3.方式:自行领取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28日08时00分至2016年6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七、报名时所携带的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若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若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投标项目的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园林项目经理证(施工)、联合体协议书(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施工单位)、拟投标项目的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证书(监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授权委托证明(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等职务犯罪记录证明。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昌乐县乔官镇人民政府 地 址:昌乐县乔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春元 联系方式:1561059976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紫京国际大酒店14-15楼
联系人:刘香君、相清 联系方式:0536-8207806、18506453009、18553686808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发 布 人: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