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焦作市旅游局委托,就焦作市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导向系统规划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导向系统规划项目
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6]-130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在焦作市区设置旅游导向标识,进一步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项目预算: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3、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旅游规划、标识、标牌、设计等相关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6月7日—6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
3、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上午9时00分
2、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九、谈判会有关信息:
1、谈判会时间:2016年6月15日上午9时00分
2、谈判会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谈判室
十、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焦作市旅游局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3503916339
联系地址:焦作市阳光大厦A413
2、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391-3569020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十一、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以刷卡、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须缴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转账或电汇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并于谈判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领取收据,逾期未领取的,不再予以办理手续。
开户名: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江支行
账号:5 0012 4030 0031
注:1、供应商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在谈判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领取收据。
2、因供应商未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项目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保证金咨询电话:0391-3568911
十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