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卫生局(采购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询价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办公楼大字标牌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询价【2016】013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制作LED外露灯大字8个(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规格4m*4m,制作并安装在通许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办公楼的顶部,办公楼高九层,位于咸平大道西段路南。供应商自行踏看现场。(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2、质量 :合格,不低于项目要求质量标准。
3、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20 日内完成 。
4、资金来源:单位经费。
5、付款方式:项目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90%,余1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该类产品)、税务登记证;
3、须具有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至报价时须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及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报名及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份,文本出售,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地址: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章);若委托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报价时,由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无效。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及询价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询价时间:2016年6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会议室。询价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 询价保证金:
交纳金额:1500元
1、保证金交纳方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从报名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专用账户,保证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到下面指定账户。报名单位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询价响应文件中。
户名: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通许县支行
银行帐号:257217890859
财务电话:0371-22305012
2、保证金退还方式:转账到报名单位账户,不予现金形式退还。
注:报名后不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价前一天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许县卫生局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569531781
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2305169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