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东阳市财政局批准,现就横店旅游专线导向标识采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谈判编号:HXDYCG2016-JZ-310
二、谈判项目名称及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价(元)
规格及参数
1
横店旅游专线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1208770元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三、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标识、标牌的制作。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自有加工制作工厂面积不小于4000m2(提供厂房房屋租房协议或买卖协议原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3、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须由基本银行账户提供);
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5、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近三年内按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函》。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5日至 2016 年7月7日下午17时30分止,上午: 8:00-11:30 ;下午 14:00-17:30 。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东阳市人民路30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
4、租房协议及买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谈判响应截止及谈判时间:2016年7月8日下午15:00时。
七、谈判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十楼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谈判响应方应于2016年7月8日上午11时前向谈判方提供足额保证金: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以入帐为准(如用汇票需提前一天提交,谈判响应方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谈判响应方帐户汇至:
帐户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支行
帐 号:1208040009049061431
九、谈判会议携带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或迟到的或授权代表为非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其他要求:承诺书格式不限
(1)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十一、业务咨询: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童艳华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13906793055
招标单位:东阳市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联系人:李飞宇 675156 李巧玲 662727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9-8666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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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