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医院亮化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宾川县人民医院亮化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经宾川县财政局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报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宾川县人民医院亮化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DLZB-BC2016-CG26号
3、标包划分:一个包
4、采购内容:住院综合楼发光字及外墙亮化、老楼亮化及修缮、医院标识标牌、大堂全彩LED屏及外围宣传专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金额:145万元。
6、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
7、项目地点:宾川县人民医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相关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广告设计、制作或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的经营许可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1、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9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宾川县地方税务局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每份(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若需采购文件电子文档,请自带存储设备,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3日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宾川县地方税务局旁)。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16年8月3日上午9:00时
2、开标地点: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宾川县地方税务局旁)。
七、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宾川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云碧
联系电话:0872-7140169
地 址:宾川县金牛镇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 胤
联系电话:0872-7142820
传真:0872-7142820
地 址:金牛镇金叶路99号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