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头屯河区大队新建业务用房警营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6-07-1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新疆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头屯河区大队新建业务用房警营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头屯河区大队的委托,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头屯河区大队新建业务用房警营文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CD-ZFCG(KFQ)-2016054),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企业前来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备案,参与投标。

1.磋商内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头屯河区大队新建业务用房警营文化建设项目的具体方案设计、制作、安装、及部分建设内装饰设计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采购预算金额:488420.00元(人民币)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为以企事业文化建设、品牌规划、企业策划、CI策划为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制作安装能力以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注册地公证处出具的该项证件的公证书原件,(经营范围中包含有广告、标识、标牌设计、安装、维修等类似相关内容);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设计能力,本次招投标须交付警营文化具体设计方案稿件并作为设计评审内容;

(4)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制作、安装及部分建设内装饰和后期维护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在乌市地区具备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5)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的类似经验及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投标报名时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前往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412室)报名。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200.00 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0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一楼公共资源2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头屯河区大队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区南1路

联系人:路警官 0991-3102360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 兰理斌 联系电话 0991-5823386 传真: 0991-5822508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0991-3763363 0991-3773153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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