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南裕新村北侧A、B地块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KXZJ-NB2016-049(鄞城投设备[2016]13号)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采购货物、数量、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1
标识
一批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采购货物需求”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其它特定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标识、标牌(标志)经营许可范围;
②投标人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有相应售后服务机构;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07月15日-2016年07月22日。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可直接登陆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或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报名函》并于2016年07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报名函、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0574-83033196)至本公司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0574-83033570办理报名事宜。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明州支行营业部
户 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3010122000453492
8、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08月05日0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6年08月05日09:00时(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2016年08月04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前向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必须到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整。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投标时须出示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银行账号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11、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
联 系 人: 杨宇红
电 话: 0574-55849627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邮 编: 315000
电 话: 0574-83033570、83033196
传 真: 0574-83033196
联 系 人: 郑菊琴、吴芝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