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公安局警务公开宣传物料及单位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HG0502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警务公开宣传物料及单位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1:广州市公安局警务公开宣传物料采购项目,预算80万元
子包2:广州市公安局单位标识标牌采购采购项目,预算50万元
交货时间:
(1)子包1:签订合同后24个月内分批次交货,每批货物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及供货要求(有关文档资料)后5天内安装完毕。
(2)子包2: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分批次交货,每批货物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及供货要求(有关文档资料)后,2天内完成方案效果图的制作,经采购人确认方案效果图后,横式标牌、竖式标牌、门口灯箱4天内安装完毕,警徽、旗杆15天内安装完毕。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7月14日 至 2016年08月0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3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7 月 14 日 至 2016 年 07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5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