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阳春市妇幼保健院 的委托,对 阳春市妇幼保健院儿科综合大楼建设品牌标识导向系统方案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CFY-FW-1604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妇幼保健院儿科综合大楼建设品牌标识导向系统方案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368.58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
采购内容
数量
子包一
标识导向系统方案设计、制作及安装
1项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或其他组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7月18日8时30分起至 2016年7月 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上述相关证明资料厂家的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
七、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8月1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下午14:30时(注 14: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6年8月9日下午14:30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 7月22 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银行帐号:7443-0201-8260-0216-969(服务费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公司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王世禄
电话:
020-32315516、32315577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迎宾大道239号
传真:
020-3231558
联系电话:13829853233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6年 7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