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沈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16-07-1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河南省沈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沈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沈丘县民政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
2.1、项目名称:沈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项目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村牌、乡镇牌
二标:路牌、单位门牌、商户门牌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中国境内内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负责产品的安装施工,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3、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含800万元,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
4、无行贿记录证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状况为盈利。(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6、须实地勘察并领取相关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在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周口市建安路与安居路西200米)报名,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的其他内容。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所带复印件须注明 “仅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字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沈丘县民政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94-6167879
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15083157866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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