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的委托,对 VI视觉识别系统(标识设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YZFCG-[2016]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VI视觉识别系统(标识设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项目内容是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及Logo商标的注册。
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包括基础要素系统设计和应用要素系统设计。
基础要素系统设计主要是以标志(Logo)为核心,包括景区名称、景区标志、标准字、标准色彩、辅助图案、组合应用等。
标志(Logo)是景区形象的象征识别符号,是VI设计系统的核心基础。标志是通过简练的造型、生动的形象来传达景区的理念、内容、特性等信息。标志的设计不仅要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而且要表达出独特的个性和时代感,要广泛的适应各种媒体、各种材料及各种应用制作。
应用要素系统设计主要是规范景区标志在景区各个方面的应用,包括办公事务用品、建筑环境、产品包装、广告媒体、交通工具、衣着制服等。
Logo注册主要是景区名称、景区标志、景区旅游品牌(如黄金花海、石门红叶等)等Logo商标的注册。
2、服务期:15个月。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由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购买采购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7月20日 至 2016年08月1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1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11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7 月 20 日 至 2016 年 07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地址:广州从化温泉镇大岭山林场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20-87850178
传真:020-87850006 邮编:51097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
联系人:江娜 联系电话:020-83822232
传真:020-83822232 邮编:51005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崔明珠 联系电话:020-8382223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