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郑东新区合村并城祭城南安置区(龙兴嘉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东新区合村并城祭城南安置区(龙兴嘉苑)项目部分标识、标牌、指示牌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合村并城祭城南安置区(龙兴嘉苑)项目部分标识、标牌、指示牌采购及安装工程;
2.2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招标范围:郑东新区合村并城祭城南安置区(龙兴嘉苑)项目部分标识、标牌、指示牌,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3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事项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1.3类似项目业绩;
4.1.4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5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
4.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⑴、上述4.1.1~4.1.6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⑶、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303房间参加报名(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邮政编码:450006
联 系 人:白 桦、郑蒙蒙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