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华侨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6年07月28日就中山市华侨中学初中部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教科文(16)0121、教科文(16)0122;项目编号:ZP-GK2016-0607;备案号: 湘智采字[2016]第0445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P-GK2016-060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初中部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57688.74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山市橙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立华;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6层6、7卡。
六、中标明细: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金额(元)
标识标牌采购
详见附件
¥939617.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叁万玖仟陆佰壹拾柒元整)
七、评审日期:2016年07月28日
评审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金志祥
评审委员会成员:金志祥、刘敬、雷雪峰、陶慧娟、陈海鸥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价格得分
比例(30%)
技术得分
比例(50%)
商务得分
比例20%)
综合得分
100%
推荐排名
1
中山市橙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0.00
42.90
12.32
85.22
1
2
中山前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9.56
30.70
2.68
62.94
3
3
中山市飞腾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29.70
30.95
2.76
63.41
2
备注: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供应商,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中山市橙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前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市飞腾广告设计有限公司”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因此给予6%的扣除,最终中山市橙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参与评标报价金额为¥883239.98元,最终中山前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参与评标报价金额为¥896327.25元,最终中山市飞腾广告设计有限公司参与评标报价金额为¥892056.72元。
评委会一致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审,并推荐了中标候选人。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8872298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四楼3A06卡)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瑶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0-8866522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88665236
E-mail: zszhipu@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6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