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委托,对开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牌(村牌、路牌、单位门牌、商户门牌、村居牌)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驻开政采招【2016】 08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地名标志标牌制作和安装费用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可对招标公告进行投标,评标与定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文件必须分包断单独装订密封。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之规定,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3.3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具有足够能力负责产品的安装施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 8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
4.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骏马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带复印件须注明时间和“与原件一致”字样,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电话:0396-8114080
5.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汇转至: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驻马店市开发区分行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58539926134(必须备注:开发区二普保证金)。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 8 月 19 日 15: 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8 月 19 日 15:30 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胡主任 联系电话:0396-2692126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3939611926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 2609226
驻马店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3668820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 七 月 二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