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洛阳高新实验小学文化建设改造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实验小学文化建设改造项目;
2.2 工程概况:洛阳高新实验小学文化建设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5572㎡,装修改造范围主要为功能室、报告厅等室内天花、墙面、地面以及室外墙面、校园小品雕塑等内容;
2.3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公开-2016-12]
2.6 代理机构招标编号:[ZJLZB-2016-105]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 预算金额:约198万元;
2.9 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凌波路1号;
2.10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11 工程质量:合格;
2.1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5 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6 投标人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5.1 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报名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锦茂国际大厦15楼1503室;
5.3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和无在建承诺书;(4)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5)企业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8)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备注:上述所有资料报名时除“企业资质证书”外其余资料均须出示原件,并留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同报名时间地点。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30日0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锦茂国际大厦15楼1503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
地址: 洛阳高新区火炬大厦四楼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32335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南锦茂国际大厦1503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9-65198289
邮箱:zjec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