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受清河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河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河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JSJSA-2016-3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311-680263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河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清河县长江西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郎玉坡 电话:0319-80539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0311-6802635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石获北路3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4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9月01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qhxfwzx.gov.cn/ggzy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自行下载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9月01日 09:30 至 2016年09月01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9月0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311-6802635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