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就安阳高新区市政管理处标示牌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谈判,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安开财采购(2016)69号
二、采购标的:
工程名称
基本技术要求
交验期
交验地点
预算价
安阳高新区市政管理处标示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服务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59250元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标牌生产或销售。
3、业绩要求:2013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标牌供货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
4、外省市投标单位必须在本地有售后服务点(须提供售后服务点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在安阳市德隆街与曙光路交叉口名门城C1-503室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谈判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在安阳市德隆街与曙光路交叉口名门城C1-503室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价200 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安阳市德隆街与曙光路交叉口名门城C1-503室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人
采购单位: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黄河大道西段路北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90019225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德隆街与曙光路交叉口名门城C1-503室
联 系 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72-3666891 18317786704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九、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