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民政局地方标志牌政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6-09-0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河北省张家口市民政局地方标志牌政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地方标志牌政府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3140020081
项目联系人:刘晓林
项目联系电话:0313-5985711
采购人:张家口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学府西大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3321157
代理机构:张家口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街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2015111
预算金额:29.940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9月2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中心二楼4室开标室(工业路27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生产厂家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生产厂家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含街路地名标志牌制作)、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核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在张家口市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含标牌制作)、与驻张售后服务机构签订的售后维修协议、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3、如领取谈判文件及参加谈判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报名要求: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含街路地名标志牌制作)、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核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在张家口市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含标牌制作)、与驻张售后服务机构签订的售后维修协议、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我公司登记资格后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我公司提供电子版。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街路地名标志牌制作、安装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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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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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高新区市政管理处标示牌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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