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大儒建筑工料测量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宣传部居民小区精神文明建设专用宣传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3)投标单位应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宣传部居民小区精神文明建设专用宣传栏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905-344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DL-18-16-11048-032)
3、预算编号:18-16-11048,18-16-z9603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对宣传部居民小区精神文明建设专用宣传栏进行招标,宣传栏 236个。(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内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最终验收完成并交付使用
7、采购预算金额:1062000(国库资金:318600;自筹资金:7434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9-0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13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彩色原件。(须与现场审核委托人一致,否则不予审核)。 注:网上报名审核时间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 13 日,截止至2016年9月 13日下午3:00,逾期报名将不再审核。投标供应商须在网上提交报名资料后至现场复核,现场复核资料须与网上报名资料一致,并提交复印件留作资料整理,否则不予审核。现场复核时间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 9 月 13日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00至4:00时;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百富路388弄11号楼1405室。审核通过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0-08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0-08 13: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人民中路223弄1号三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人民中路223弄1号三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①请投标单位自带可以进行电子开标操作的笔记本电脑和数字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开标一览表,投标回执。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投标人的所有澄清问题请于2016年9月 14 日上午10:00前汇总传真至67139011。澄清仅此一次,逾期不再组织。 答疑会时间:2016年9月 14 日下午14:00时 (如无疑问则不召开答疑会)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百富路388弄11号楼1405室。 3、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大儒建筑工料测量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号 地址: 南桥镇人民中路223弄1号
邮编: 201400 邮编: 201400
联系人: 彭老师 联系人: 周嘉靖
电话: 67199503 电话: 15901970492
传真: / 传真: 021-6713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