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高新区改造华兰大道(和平路-新二街)商户门店招牌(第二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09-2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河南省新乡高新区改造华兰大道(和平路-新二街)商户门店招牌(第二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委托,对新乡高新区改造华兰大道(和平路-新二街)商户门店招牌(第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高新区改造华兰大道(和平路-新二街)商户门店招牌(第二次)项目
二、项目编号:GXTP2016081号
三、工期:20日历天
五、项目内容:对于华兰大道(和平路-新二街)商户门店招牌不符合市双创指挥部要求的进行改造;(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28日—2016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8:00。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和平路南段396号5楼501室)。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本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九、报名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注: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10月11日 上午09: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和平路南段396号5楼506室)开标室。
十二、招标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15090095024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0371-63977434 18137652216
十三、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高新区监察室:0373-3539956
新乡高新区财政局:0373-3539923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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