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行政和居民地名标志牌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16-10-21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行政和居民地名标志牌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驻马店驿城区民政局委托,对驻马店市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行政和居民地名标志牌制作安装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驿政采招【2016】82 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期
驻马店市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行政和居民地名标志牌制作安装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可对招标公告进行投标,评标与定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文件必须分包断单独装订密封。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之规定,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装饰装修二级且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保证明和本公司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3.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3.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类似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单项合同金额为90万元及以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并提供本项目中标单项合同金额的中标通知书、签订的合同及与之相对应的有效银行转账凭证和发票存根(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3.5投标人不在驻马店市境内注册的,须提供在驻马店市内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装饰装修工程和钢结构工程,发标之日后变更经营项目的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双方签订的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协议书。

3.6中标人在中标后将安排在驻马店市内长期售后服务机构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约定售后的内容及有关事项。

3.7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含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

3.8提供热镀锌钢管Ø165mm和Ø140mm质量监督站检验报告

3.9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本单位无安全事故承诺书

3.10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双方签订的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协议书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10 月 18 日至2016年 10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2:30 时至5:30 时。
4.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交通路西段民生天都星城美庐园C2座1301室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发售,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报名时法人和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装饰装修二级且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保证明和本公司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2)、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3)、提供2014年以来类似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单项合同金额为90万元及以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并提供本项目中标单项合同金额的中标通知书、签订的合同及与之相对应的有效银行转账凭证和发票存根(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4)、投标人不在驻马店市境内注册的,须提供在驻马店市内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售后服务合作协议书(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装饰装修和钢结构工程等内容,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截图为准)(发标之日后变更经营项目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5)、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含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
(6)、提供热镀锌钢管Ø165mm和Ø140mm质量监督站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7)、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均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叁万伍仟元整。
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前汇转并到账至:
代理机构开户名: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阳分行
帐 号:258516623546
汇款时必须备注:驿城区二普保证金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且由此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17749410227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7日15: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_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开标室(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11月7日15:30整在驻马店市_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开标室(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7.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8.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考女士 联系电话:3306509
代理机构 :吴女士 联系电话:17749410227



2016年10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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