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实验学校海洋文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T-DGCG2016-140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
海洋文化建设项目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有相关服务供应能力。
2.非日照市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日照市内有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若为代理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售后服务代理授权原件;否则,对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内容以东港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不接受投标人单独查询。
4. 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价。
20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每天08:30至11:30、14:00至17:00(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4、方式:现场报名领取。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具体条件如下: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原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22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
2、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 四楼第六开标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22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东港实验学校 联系人:宋全军
地 址:日照市聊城路377号 联系电话:0633-3328068
2、代理机构: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玲
联系地址:日照市山海路388号清大华创2号专家公寓楼
联系电话:0633-8018345 电子信箱:rzha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昭阳路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01716201050149444
八、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附件下载:(二次定稿)东港实验学校海洋文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发布人:日照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31日 09时10分4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