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雁洋镇人民政府雁洋镇省级新农村建设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剑英桥头标识标牌建设暨客家文化休闲公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雁洋镇省级新农村建设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剑英桥头标识标牌建设暨客家文化休闲公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MZSJJ-201634
二、采购项目名称:雁洋镇省级新农村建设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剑英桥头标识标牌建设暨客家文化休闲公园建设项目(计划编号:M3-201610-08401-039)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569167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具有相应雕塑雕刻、展览装饰设计及施工、园林景观及环境艺术设计及施工的经营范围,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城市园林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6、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公示期:2016年11月5日9时至2016年11月11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1月5日9时起至2016年11月11日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需另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城市园林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5、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如有);
6、投标报名表(下载链接)。
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注册。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15时00分 (注:14 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梅州市江南教育路64号(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月5日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
十二、附件
1.委托协议
2.招标文件
联系人:彭主任 (先生)
联系电话:07532825240
联系方式:
1. 采购联系人:彭主任
电话:0753-2825240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
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工
电话:0753-2273022
传真:0753-2259098
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教育路64号
邮编:514021
附件下载地址:
http://meizhou.gdgpo.com/showNotice/id/40288ba957e796d00157f9c507b271e5.html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