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标识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6-11-0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山东省标识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北京银行济南滨河支行 、 华润城社区支行、名泉春晓社区支行及聊城陈庄路社区支行、龙湾社区支行标识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 目 名 称: 北京银行济南滨河支行、华润城社区支行、名泉春晓社区支行及聊城陈庄路社区支行、龙湾社区支行标识制作及安装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 标 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报 名 时 间: 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17:00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报 名 地 点: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6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滨河支行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滨河商务中心、华润城社区支行位于济南市二环南、名泉春晓社区支行位于济南堤口路、聊城陈庄路社区支行位于聊城市陈庄路、聊城龙湾社区支行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
资金情况:自筹,已落实;
面积:滨河支行 约650平方米、华润城社区支行约300平米、名泉春晓社区支行约150平米、聊城陈庄路社区支行约115平米、龙湾社区支行约322平米。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标识制作及安装;
工 期:25日历天;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以上信息以招标文件最终记载为准。
3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具备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产品供货、安装施工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
(2)投标人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金融类单项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招标人报名需交验以下资料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3) 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金融类单项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业绩原件;
备注: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杨宇翔 (先生)
联系电话:0531-82036855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1890号 地 址: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舜华路东侧大学
科技园南区12号楼5单元
邮 编: 250014 邮 编: 250100
联系人: 杨宇翔 联 系 人: 刘帅
电 话: 0531- 82036855 电 话: 0531-88878222
传 真: 0531-88878767
本次招标公告在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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