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一期)项目文化场馆部分标识工程招标公告

2016-11-1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一期)项目文化场馆部分标识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一期)项目文化场馆部分标识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 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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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61110_1054403234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报建编号:1212804320140199
招标备案号:12282016115001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滨海设备[2016]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一期)项目文化场馆部分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投准[2015]50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48694223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一期)项目文化场馆部分标识工程,总建筑面积309478平方米。主要包括滨海现代城市与工业探索馆、滨海现代美术馆、滨海图书馆、滨海东方演艺中心、滨海市民活动中心、文化长廊及地下空间内的标识系统,投资额约8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一期)项目文化场馆部分标识工程,主要包括滨海现代城市与工业探索馆、滨海现代美术馆、滨海图书馆、滨海东方演艺中心、滨海市民活动中心、文化长廊及地下空间内的标识系统,投资额约800万元。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及图纸
2.4计划交货期:2017年01月01日 至 2017年04月30日
2.5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天碱片区,东至中央大道,南至紫云公园,西至规划旭升路,北至大连东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16:0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治国、黄克斯(印鉴) 
联系人:王伟 (先生)
联系电话:65576106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魏艳艳电话:25865517
传  真:2586551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王伟电话:65576106
传  真:25865511
电话:02265305229、02266897995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营口道734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日期:2016 年 11 月 1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滨海新区审批局配套服务平台受理负责人:侯建龙、王春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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