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增、补设置采购项目

2016-11-2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江苏省镇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增、补设置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镇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增、补设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镇财采[2016]11-1025
招标人
镇江市民政局
项目地点
镇江市主城区行政区域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含有标牌制作、安装);
2.投标人须具有《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
3.投标人具备《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
4.投标人须具有《反光地名标牌检测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16年11月19日-2016年12月8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镇江市民政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8号1号楼406室)
重要说明:

采购预算
约90万元
招标范围(内容)
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发布时间
2016年 11 月 18 日
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整(以银行保函方式)
信 息 内 容
项目概况
镇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增、补设置采购,包括路牌、桥牌、涵洞牌和环岛牌。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款支付方式
2016年支付30%,2018年1季度支付7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http://www.zjzc.gov.cn)、镇江区划地名网(http://qhdm.zhenjiang.gov.cn/)下载。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 17:00 时以后 ,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 2016年 11月 23日 18:00 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zjsdmb@163.com (镇江市地名办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6年 11 月25 日 18:00 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形式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http://www.zjzc.gov.cn)、镇江区划地名网(http://qhdm.zhenjiang.gov.cn/)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收)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单位:镇江市民政局
联 系 人:殷金彤
联系电话:0511-8442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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