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上海市儿童医院门诊文化墙设计制作项目
二、遴选范围:主要范围包括门诊大楼1F大事记墙、门诊大楼2F弧形文化墙设计制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制作,展览展示;
②参选方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③参选人近三年内无因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④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投标人领取遴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上各条款相关的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遴选文件将在上海市儿童医院(泸定路院区)保障部办公室领取。
1、遴选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2日。
各投标人须按遴选文件中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院方组织的各项活动。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遴选人:
建设单位:上海市儿童医院
医院将本着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给予各维保单位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各维保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诽谤排挤其他维保单位。严禁采用不正当方法了解维保信息或挤压其他当事人,或与医院相关人员相互之间不负责任的串通消息。
联系人:顾蓉柳 (女士)
联系电话:18930853380
建设单位:上海市儿童医院
地址:上海市泸定路355号
联系人:顾蓉柳
电话:18930853380